项 目 |
说 明 |
事项名称 |
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XMDSJ039) |
业务概述 |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资料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
事项类别 |
服务类 |
业务分类 |
申报征收 |
税种分类 |
企业所得税 |
服务对象 |
非居民企业、中国居民(企业、个人) |
办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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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14:30-17:30(冬季) |
申办条件 |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资料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
应提交表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3 份。 |
申办材料 |
※说明: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若未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原件;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或填表说明若无特别要求的,均按一式一份提供。2.使用电子化办税在网络渠道办理的,若无特别说明或要求的,均提供电子版材料。 ※报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第二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第一联;《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企业适用)》;《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A表)》;《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B表)》;《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C表)》;《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D表)》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国际运输协定待遇可以法人证明代替);权属证明资料。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第三章第七条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801号)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7号)第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47号)第一条和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全文 |
办理流程 |
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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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来即办 |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
不收取费用。 |
证件及有效期限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
相关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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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
无 |
网上查询 |
无 |
网上咨询 |
/html/xmdscmszxsy.html |
网上投诉 |
http://www.memegem.com/xmdscms/zxsy.html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