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说 明 |
事项名称 |
代征费金―工会经费申报(XMDSJ062) |
业务概述 |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及经营实体,在规定缴纳期限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
事项类别 |
服务类 |
业务分类 |
代征费金 |
税种分类 |
工会经费 |
服务对象 |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及经营实体。 |
办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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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办税服务厅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网上办理无时间限制。 |
申办条件 |
工会经费实行地税代征,缴费单位应每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应提交表格 |
《通用申报表(工会经费)》 |
申办材料 |
《通用申报表(工会经费)》(一式两份,原件,加盖公章) |
办理依据 |
《关于全市企事业单位应拨缴工会经费委托市地税局代征的通知》(厦工〔2013〕86号) |
办理流程 |
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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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来即办 |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
不收取费用。 |
证件及有效期限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
相关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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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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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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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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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诉 |
http://www.memegem.com/xmdscms/zxsy.html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