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涉税案件警示(二十七):想打擦边球偷税 一企业被补罚13.6万
厦门日报2016年3月31日报道
索引号:XM00802-3001-2016-00003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6-05-10   最后更新时间:2016-05-10 01:12:01    【字体: 】【打印】【关闭
  

  具有直接出口经营权,享受增值税“免抵退”优惠政策的工业企业,却未将抵免金额合并计入地方税费计税,想以此少缴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地方税费附加。近日,集美地税稽查局通过内查外调,对集美某丰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偷漏地方税费附加的违法行为做出了查补税费,并加收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3多万元的处理决定。
  据了解,这起案件源于地税稽查部门的专项数据核查。稽查人员通过企业的申报缴税信息比对排查后,发现位于集美的一家出口型工业企业——某丰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申报缴纳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与其实际入库的、以增值税等主税种为计税依据计算出来的税款数目很接近。稽查人员因此怀疑,该公司存在未将免抵的增值税全部并入计税,偷漏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地方税费附加的问题。
  随后,稽查人员启动了国地税联合工作机制,通过走访国税部门,掌握到该公司的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表。经过计算,该公司确实少报了抵免增值税部分应计算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地方附加税费。据此,集美地税稽查局决定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立案后,稽查人员深入该公司开展了实地检查。结合前期已掌握的情况,稽查人员对该公司财务人员开展约谈,并使用电子查账软件,依法调取了该公司账目数据,开展进一步的比对分析。最终的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出口抵免增值税金额67.14万元,未按税法规定并入计算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地方税费,少缴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地方税费7万元。根据调查结果,税务机关依法对该企业做出查补税、罚款合计13.6万元的决定。
  【地税说法】“免抵退”的增值税部分  一样要交城建税
  “国家规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不退城市建设维护税,进口货物海关代征增值税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地税稽查人员说。对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工业企业,国家采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由此,一些出口生产企业,往往仅就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申报缴纳地方税费附加,没有将抵免的增值税部分并入计算城市建设维护税等税费,造成偷漏税费。
  地税部门提醒说,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税务机关有完善的征管系统进行日常税收评估和监控,可以随时发现可疑对象。对于出口企业,由于国家出于对出口业务的鼓励,才出台增值税“免抵退”的优惠政策,才有了出口应退增值税部分直接抵免内销部分应缴增值税,剩余部分再予征或退增值税的规定,以减轻企业的负担;为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也才有了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地方附加的特殊计算方法。企业应当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准确计算应缴纳税收,切实履行纳税义务,这也是避免因违法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减轻企业成本负担的有效方法。
  【相关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文件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自2005年1月1日起将免抵的增值税正式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