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说 明 |
事项名称 |
社保费―工伤报备(XMDSJ063) |
业务概述 |
由于系统停机或者参保人员信息错误原因,造成无法参保,为保证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可到地税柜台办理工伤报备,在无法参保原因解除后,用人单位及时为员工办理参保的,若员工在报备区内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可凭工伤报备表到社保部门落实工伤待遇。 |
事项类别 |
服务类 |
业务分类 |
社保业务 |
税种分类 |
社保费 |
服务对象 |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
办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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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窗口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办税服务厅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
申办条件 |
地税系统停机或者参保人员信息错误无法参保的。 |
应提交表格 |
《工伤保险报备人员明细表》 |
申办材料 |
《工伤保险报备人员明细表》(一式两份,原件,加盖公章) |
办理依据 |
《社会保险法》 |
办理流程 |
一、用人单位提交《工伤保险报备人员明细表》 二、柜台收件确认并盖章; 三、在无法参保原因解除后,用人单位通过网站或者地税办税服务厅及时为员工办理参保。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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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来即办 |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
不收取费用。 |
证件及有效期限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
相关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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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
无 |
网上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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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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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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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