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说 明 |
事项名称 |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XMDSJ055) |
业务概述 |
用人单位为参保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用人单位可登录地税网站自行办理,或持申办材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 |
事项类别 |
服务类 |
业务分类 |
社保业务 |
税种分类 |
社保费 |
服务对象 |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
办理机构 |
|
办理时间 |
1.窗口办理:每月4日至月底(1-3日仅可办理欠费清缴)。 2.网站办理:每月4日至25日。 |
申办条件 |
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参保产生应缴社会保险费。 |
应提交表格 |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 |
申办材料 |
※说明: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若未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原件;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或填表说明若无特别要求的,均按一式一份提供。2.使用电子化办税在网络渠道办理的,若无特别说明或要求的,均提供电子版材料。 ※报送材料:
1、《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
办理依据 |
《社会保险法》 |
办理流程 |
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
流程图 |
|
办理时限 |
即来即办 |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
不收取费用。 |
证件及有效期限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
相关下载 |
|
网上办理 |
|
网上查询 |
|
网上咨询 |
|
网上投诉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