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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XMDSJ021)
索引号:XM00802-0104-2015-00021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5-12-20   最后更新时间:2017-12-26 10:25:17    【字体: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XMDSJ021) 

业务概述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事项类别

 服务类

业务分类

 税务登记

税种分类

服务对象

纳税人

办理机构

365bet娱乐官网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和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1430-1730(冬季)

申办条件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

应提交表格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3

申办材料

※说明: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若未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原件;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或填表说明若无特别要求的,均按一式一份提供。2.使用电子化办税在网络渠道办理的,若无特别说明或要求的,均提供电子版材料。

※报送材料:

1《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3份;
2)合并、分立的批准文件或企业决议;

3)合并、分立的批准文件或企业决议复印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8

办理流程

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流程图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流程图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取费用。

证件及有效期限

年审或年检

相关下载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网上办理

网上查询

网上咨询

http://www.memegem.com/xmdscms/zxsy.html

网上投诉

http://www.memegem.com/xmdscms/content/9959.html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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