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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厦门地税全面推行“实名办税”
文章来源:厦门日报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7-12-29   最后更新时间:2017-12-29 09:38:10    【字体: 】【打印】【关闭
  

  明年1月1日起,厦门市地税局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制度,所有的办税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后,才能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地税部门提醒说,届时,对无法出具实名办税身份证明,或实名办税身份证明无法通过验证的,税务机关将暂缓为其办理各项涉税(费)事项,待办税人员提供相关身份证明经实名采集后,再继续办理涉税(费)事项。
  办理涉税(费)事项 先进行身份确认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确认的制度,它与目前厦门地税已在办税服务厅实行“实名取号”不同:实名取号是核实身份证件进行取号;而实名办税是指办税人员,即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自然人纳税人本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办理涉税(费)事项时,须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经过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为其办理涉税(费)事项。其目的是确定办税人员与申请办理涉(费)税事项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 有两种方式
  地税机关将如何采集实名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呢?据介绍,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网上纳税人自行采集和办税服务厅上门采集。纳税人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http://www.memegem.com/),通过实名办税人员信息采集模块,进行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信息的核对,身份证信息核对无误后录入移动电话,发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实名信息采集。
  二是办税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及申请办理涉税(费)事项的相关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由地税经办人员录入相关信息,经办税人员核对无误后,完成实名信息采集。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如更换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身份信息有变动的,需要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新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记者 陈 泥
    通讯员 刘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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