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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税局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7-12-22   最后更新时间:2017-12-22 16:54:29    【字体: 】【打印】【关闭
  

  厦门市地税局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公职律师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专业法律服务体系,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收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建章立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选任、聘任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作程序、管理规范等,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深化国、地税合作领域,加强国、地税法律人才的共建、共管、共用。一方面国、地税互聘一名资深公职律师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另一方面组织公职律师在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联合稽查办案、联合执法引起的复议应诉、税法宣传辅导等方面开展合作;此外,市局还派遣1名公职律师到市国税局稽查局挂职锻炼,加强双方法律人才的交流和使用,共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三、重视执业保障,加强法治思维的教育和法制人才的培养使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委托专业法律院校举办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选派优秀的公职律师代表参加税务总局、省地税局的公职律师培训,提升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实务经验;二是加强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选拔使用和合理配置,优先安排在法制岗位工作,对业绩突出的优秀人员在人才推荐及干部使用上予以充分激励,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明确考核评价,建立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四是加强经费保障,将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执业经费、参与培训交流等费用,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四、充实法律顾问团队力量。聘请厦门市经验丰富的社会执业律师为我局外聘法律顾问,形成“以内为主、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为全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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