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除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外)的应税所得率统一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有关行业按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口径界定。
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
应税所得率(%) |
一、农、林、牧、渔业 |
3 |
二、制造业 |
7 |
三、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
5 |
四、交通运输业 |
7 |
五、建筑业 |
8 |
六、饮食业 |
12 |
七、娱乐业 |
20 |
八、其他行业 |
12 |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不得事先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事后发现企业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其应税所得率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3%;
(二)其他开发产品:23%。
三、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365bet娱乐官网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365bet娱乐官网
2017年11月30日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承办 办公室2017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