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缓解其融资难题,厦门市国、地税局于2015年3月联手推出“银税互动”项目。
(一) 扩大合作银行范围
“银税互动”项目推出后,得到了厦门各中资商业银行的积极响应。2015年3月26日,厦门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订“银税互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银税互动工作在厦门正式落地。6月20日,又与建设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8月28日上午,厦门市国地税局会同市改委、市银监局、市人行举办“银税互动”项目签约仪式,20家中资银行同时参与签约,基本覆盖厦门所有中资商业银行(其中包括村镇银行),推动“银税互动”工作大扩围。这期间,各基层税务机关也先后与8家银行开始了“银税互动”的对接。签约银行在银税合作业务框架下开展了相关业务,将客户的纳税信用情况作为提供授信的重要依据,其中厦门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开办了基于纳税情况的纯信用贷款业务。
(二)扩大受惠群体覆盖面,在自贸试验区实施
2015年6月份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银税互动” 为诚信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通知》(厦发改综改〔2015〕458号),决定对全市纳税信用A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自贸试验片区内的企业,联合拿出11条具体扶持举措,实施“银税互动”,推广“税易贷”、“税信通”产品等守信激励措施,为诚信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此外,目前厦门已开展“银税互动”信用贷款的7个项目,均将纳税信用B级企业或无不良纳税记录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入授信对象,帮助纳税人健康快速发展,使更多的守信纳税人在“银税互动”中收益。至2017年5月底,已有3673户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项目获得74.38亿元的授信金额,其中小微企业3317户,获得授信28.57亿元。
(三)创新服务产品
一是加大诚信企业融资服务力度。厦门各商业银行加大对纳税信用良好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准入门槛,给予价格优惠,优化信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二是积极开发适合纳税信用良好企业的信贷产品。积极开发“税易贷”等适合纳税信用良好企业的信贷产品,将企业主贷款作为中小微企业贷款的有益补充,并综合运用信用方式、抵质押方式、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方式、混合担保方式等,为诚信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如厦门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等根据自身优势,分别开发推出了针对企业法人的“银税宝”、“税易贷”、“税e贷”,及针对企业主个人的“税信通”、“税e融”产品;中国银行对最近两年纳税信用等级为A或B级的企业推出了“中银税贷通宝”;邮储银行对纳税信用级别B级以上的企业主推出了“税贷通”。银行金融机构多种形式为守信纳税人提供融资服务。三是提供利率优惠。商业银行对纳税信用A级中小微企业的贴现利率不得高于全部票据贴现平均水平;获得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的地方法人银行将所获得的低成本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纳税信用A级小微企业,且小微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平均利率。
(四)深化税银合作领域
一是与银行联合设立自助办税区。采用国地税自助办税机、税收宣传资料进驻银行大堂等形式,扩大税银合作项目,方便纳税人就近进行网上申报、网上预约办税、相关涉税查询、税费计算、查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有效缓解办税大厅的工作压力。此外,部分基层国地税务机关已在银行网点设置自助办税终端,让客户进一家门办三家事,探索除信贷外更宽广的“银税互动”空间。二是充分学习和借鉴合作银行在窗口服务、现场管理和电话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和特点,邀请合作银行对税务部门开展服务能力培训,拓展实地服务互动体验等,有效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五)提升银税合作效率
一是建立银税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分别定期向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纳税信用A级企业名单、企业信贷市场信用评级信息,商业银行将纳税信用A级企业的应收出口退税信息登记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上并设立质权,推动企业银税信用信息共享,为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和税务机关提供纳税服务便利提供参考。二是完善多渠道信息推送。国地税在各自官方网站设立了纳税信用查询平台,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社会公众均可在该平台查询纳税人状态、信用级别、欠税情况等信用信息。三是提升数据传输效率。开发“银税互动”数据平台,使税务与银行数据交互更加方便快捷(由于读取金三数据接口问题,地税“银税互动”平台数据更新至2016年6月后无法继续更新)。同时保留传统“纳税证明”传输数据方式,确保银行在系统开发对接期间也可推动工作。
(六)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为能获得更多部门的支持与帮助,国税、地税两局积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促成市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局、经信局、金融办等多个政府部门加入“银税互动”工作。各部门分别拿出再贷款、再贴现、直接融资、综合考评、风险补偿等有力措施,支持该项目开展。一是再贴现支持。对持有纳税信用A级中小微企业票据,并依此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的商业银行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对支持纳税信用A级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优先给予再贴现额度安排。二是再贷款支持。加大对商业再贷款支持纳税信用A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三是直接融资支持。对支持纳税信用A级中小微企业成效显著的地方法人银行,协助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应急可转换债等。四是综合考评支持。将商业银行开办“银税互动”业务的情况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综合评估,作为商业银行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刺激实体经济发展,缓解就业不足,形成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七)扩大宣传
一是制作银税互动宣传材料,并与银行的银税互动宣传资料一起在办税大厅上摆放,使纳税人更容易获得“银税互动”工作信息,不断提高纳税人对银税互动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度。二是积极通过报刊、电视、电台、办税服务厅、银行网点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银税互动”应用情况,提高企业参与度、活跃度,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不断扩大“银税互动”活动影响力。
2017.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