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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娱乐官网2017年全市地税工作要点
索引号:XM00802-0300-2017-00003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7-03-08   最后更新时间:2017-03-08 14:00:56    【字体: 】【打印】【关闭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落实税收政策,深化税收改革创新,加强地税队伍建设,切实推进从严治队,圆满完成2017年地税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倾力服务发展大局
  1.积极服务发展战略。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新福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等我省我市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研究税收支持措施,加大政策服务力度,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我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服务厦门自贸区建设,继续推进自贸区税收管理服务创新,做好各项创新服务举措的复制推广落地工作。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加大税收政策辅导,为走出去企业做好政策咨询,帮助协调解决境外涉税争端。
  2.全面落实减税减费政策。全面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等国家减税及省市出台的规费减负新政,继续加大对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保障民生、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等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发展实体经济,促进厦门经济发展。落实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增资本以及股权奖励等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促进民间投资,激发经济活力。开展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督查,严格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强化问效问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履职到位。
  3.深化经济税收分析。加强税源调查,全面开展税收形势、税收风险和经济运行分析,加强能动反映经济运行状况,为组织收入和宏观决策服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预测预警分析,积极应对多变复杂的经济形势,着力提高税收分析时效性和收入工作预见性。
  4.加强税收政策研究和反馈。密切跟踪国家税制改革进程,加强税制改革对地方经济运行影响的分析调研,主动作为,出谋献策,为地方财源建设作贡献。落实税收政策监控运行机制,加强政策效应分析,及时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税收科研,落实课题任务,推进科研成果转化。
  二、坚持依法组织收入
  5.提升组织收入质量。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完善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强化收入质量考核,统筹规划组织收入工作,认真分析收入进度与预期之间差异的原因,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动态管理和科学指导。
  6.加强税源监控管理。根据“营改增”后地税税源变化情况,调整优化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密切跟踪监控纳税大户的税款申报、缴纳情况,把握收入变动趋势,提高税源控管水平。
  7.大力挖潜堵漏增收。深化挂钩联系帮扶企业工作,努力培育和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税收征管,深入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加大稽查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欠税管理,加大清欠力度,改进催缴方式,落实分级分类清欠制度,推进国地税联合清欠,着力压缩陈欠、控制新欠;在强化重点税源控管的同时,进一步重视加强零星税源的管理,做到“既抱西瓜又捡芝麻”,努力实现全年收入预期目标。
  三、深化完善税收改革
  8.深化落实征管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落实《厦门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逐条梳理未完成事项,落实序时推进制度、责任分工制度;加强对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地实施。
  9.深化落实地方税制改革。根据中央和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扎实落实国家新出台地方税改革任务,认真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积极参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改革立法调研,深化地方税制改革,逐步完善地方税体系。进一步落实资源税改革,跟踪完善资源税改革工作措施,做好资源税负担分析。
  10.深化落实国地税合作。按照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3.0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地税合作创新事项。继续整合基层人员、设施等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的合作共建,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加强征收税款合作,拓展相互委托代征的业务范围,统一备查资料,让纳税人“少跑、少待、少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继续抓好增值税委托代征政策的贯彻落实,配合国税部门做好营改增税负分析。继续推动信息聚合,融通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涉税信息,协同实施“以票控税”。
  四、全面落实依法治税
  1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注重放管服有机结合,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阳光税务”。
  12.规范税收执法。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和税企争议较大的案件实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和法制审核,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管。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基本统一厦门区域内的执法标准。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大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防范制度性风险。继续推进基层单位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争取建设更多的示范基地。加强执法监督,结合实际开展税收执法重点督察及专项督察,加强执法督察结果的运用。
  13.强化税务稽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选案、案件流转、案件检查,深化稽查工作团队化建设机制,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落实税务总局要求,深化稽查改革,推广应用金税三期稽查“双随机”功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好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落实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实现对国税地税共管案源联合稽查全覆盖。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检查,精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14.实施税收法律救济。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解决税务行政争议,依法化解税企矛盾,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组建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15.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金税三期系统纳税信用管理模块,联合国税部门开展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持续开展“银税互动”激励项目,协同相关部门出台细化对守信纳税人的联合激励措施。规范税收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及时向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各类税收信用信息,促进税收信用在公共服务中的应用。
  五、着力强化税费征管
  16.强化征管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完善非商事登记制度,简化税务登记,加强登记后续管理。推行实名办税,促进诚信办税,夯实征管基础。强化欠税清理及走逃失踪户管理,依法采取有力强制措施,加大税收清欠力度。加强征管质量监控评价,制定监控评价办法,强化对税收收入与税源匹配性、征管潜力评估。落实总局千户集团管理制度办法,进一步加强大企业管理与服务。
  17.强化税种管理。落实总局即将印发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规程》,规范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及所得税优惠后续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年度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股权转让等非劳动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管理。落实总局已出台或即将出台的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管理规程,简化纳税申报,规范减免税办理,增强税源管理。建立和完善我局土地增值税风险指标,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指南,加大清算审核力度,堵塞征管漏洞。优化部门协作机制,与国税部门协同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强化房地产税源管理。持续优化存量房评估,完善计税评估系统功能,规范存量房评估系统授权,做好二手房交易地方税收征收及增值税代征工作。继续实施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开发优化税源核查比对等功能,提升工作质效。
  18.深化国际税收管理。拓展反避税工作思路,重点关注境内企业向境外大额关联支付、无形资产低价关联转让等领域的反避税调整工作。做好非居民重点税收事项管理,继续重点关注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管理和非居民间接股权转让等,加强非居民税收堵漏增收。深化对“走出去”企业和个人的管理服务,提升境外税收风险管理水平。继续开展税收情报收集、审核、分析,促进情报交换成果转化。
  19.强化规费征缴管理。坚持税费并举,进一步规范社保费征收管理和风险控制。扩大残保金和工会经费的征收范围,持续做大规费收入规模。落实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残保金等各项政策的调整。加强部门协作,继续做好社保费欠费清缴和投诉处理工作。强化与外部门的信息共享,持续提升社保费便民服务水平。
  20.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税收风险统筹管理,强化税种、行业税收风险分析,查找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梳理、完善重点行业、税种的税收风险特征库、模型和指标体系,强化税收风险识别,为风险应对提供精确制导。推进税收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税收风险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策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针对性。规范完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探索建立过程监控的机制,加强纳税评估工作质量监督复核,提升事后监控水平。
  六、大力加速信息管税
  21.优化金税三期系统运用。进一步转变管理思路,研究问题导向,积极拓展金税三期系统业务运用,提升信息系统对税收业务的支持作用。深化数据集成应用,持续提升数据分析能力,完善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决策一包、决策二包及特色软件辅助查询的数据分析查询功能。加强数据管理,成立数据治理工作办公室,制定数据管理工作方案,职责明确、流程清晰地保障数据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贯彻实施征管规范2.0版和纳服规范3.0版,优化金税三期核心系统的岗责、流程与参数设置。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保障金税三期系统按时顺利稳定升级。融合各类共享信息,积极探讨金税三期系统下自然人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征管新模式,为推进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税种的改革提供信息化支持。
  22.推进涉税信息共享。继续加强部门配合,推动建立更加高效的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和涉税信息平台,推进联网单位信息多边共享。推动基层单位自主开展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构建市区两级信息分别采集、统一管理、综合应用、相互补充、相互验证,全方位、立体式共享共治的涉税信息应用格局。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利用,拓展行业涉税风险分析、识别深度和广度,持续提升第三方涉信息比对成效。
  23.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加快新技术应用,打造“电子地税局”和建设“智慧地税”,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税务系统深入开展。完善电子签章、电子影像等系统功能,进一步推广“涉税(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创新功能。继续建设“智能服务咨询应用”平台,探索开通网络座席、语音自助咨询服务、语音智能识别、质检等功能,努力实现“自助服务、智能问答、释放人工”的系统建设目标。探索开发税收风险管理智能分析系统,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搜索等技术,自动采集互联网公开涉税信息,并进行清洗、比对、分析,提高税收风险分析的精准性。继续推进移动办税建设,完善移动办公系统和即时通信平台。继续丰富和完善对外网站的各项功能,实现金税三期与互联网办税管理服务的有效融合。
  24.强化信息系统支撑保障。完善金税三期系统运维机制,制定完善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技术运维、应用运维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提高运维效率。加强机房基础设施和各类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信息系统稳定安全地运行。结合金税三期建设需求,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系统建设,做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调整优化各类IT基础设施,做好核心应用数据灾备,进一步提高系统可靠性。
  七、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25.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新纳税服务,抓好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的落地实施,着力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稳妥推进地税业务全职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探索试点推行“一窗一人”国地税联合办税模式。全面升级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办税服务厅高清音视频管理系统。深化办税便利化改革,积极推进国地税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升级推广“涉税(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将试点的2项业务推广到全部4项行政许可审批和342项的税收减免优惠、减免备案、减免核准等业务,完善细节功能,扩展关联应用,扩大受众范围,提升纳税服务便利体验。
  26.深化税收咨询宣传服务。全面推广应用国地税纳税人学堂网上平台,共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加强税收政策宣传,继续发挥主流宣传媒体优势,加大网站、微博、微信等新(自)媒体运用,加强日常性税收宣传,及时做好政策解读,提升税收宣传层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2017年度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加强税收新闻舆论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涉税舆情及时监测和快速应对机制,及时回应税收舆论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挥“智能服务咨询应用”平台作用,加大12366热线与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的相互融合力度,推进“六能”型12366纳税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不断提升12366服务品牌。
  27.深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加强纳税人需求管理,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及各类涉税诉求,及时响应纳税人的正当需求。认真受理纳税人服务投诉,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涉税中介机构服务与监管,发挥社会涉税中介专业服务组织作用。持之以恒地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举措,全面夯实让纳税人满意的工作基础,努力争取在2017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获得好成绩。
  八、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28.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各级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及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规定”“移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调整充实基层领导班子,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29.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深入推进人才培养“5418”工程,做好领军人才、各层级人才库人才与专业骨干的人才选拔、培养与管理使用工作。支持干部参加各类与税收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考试,促进更多人才脱颖而出。围绕税收改革与重点工作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突出补短板、提素质,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加强国地税联合培训,提高干部培训实效。继续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促进提升业务技能。继续开展党性教育与综合素质拓展培训,提升干部科学人文素养,拓宽眼界视野。完善网络教育培训,加大“厦门地税网校”与“掌上学院”等网络培训资源的学习运用,为干部提供更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30.推行“数字人事”改革。根据总局和省局的部署,上线运行“数字人事”信息系统,在全市地税系统稳步推行“数字人事”改革工作。改进干部选拔任用能力和素质测试办法,建立与“数字人事”和绩效考核相匹配的考核评价机制。
  31.规范完善干部管理。健全全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实施机关干部遴选办法,不断完善干部调配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继续实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继续开展国地税互派干部交流挂职,拓宽青年干部锻炼、成才渠道。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
  32.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认真抓好自查整改。建立“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新格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高各级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创新“互联网+党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地税微学”、岁月网“互动平台”等作用。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工青妇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作用。
  3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倡导省局提出的“四心情怀”,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幸福观、价值观。针对地税工作特点及存在问题,适时开展“忠诚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重视税务文化建设,丰富业余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深化基层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干部职工办好实事,尽力为基层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34.深化文明创建。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文明有礼教育。扎实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和第八届“全省文明行业”总评迎检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各级文明办倡导的各项创建活动,对照各项考评指标,认真查找差距,及时整改提高,取得各级支持,确保总评取得好成绩。响应市委号召,以金砖国家厦门会议为契机,深入开展“当好东道主、机关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环境、文明旅游等公益志愿服务,为厦门市文明建设作贡献。
  35.深化绩效管理。健全科学有效的绩效机制,进一步完善5.0版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实施细则、结果运用办法等规定,强化制度保障。科学分解总局、省局和市政府绩效指标,并结合实际新增特色指标,明确考评标准,优化考评规则,确保可考可控。注重动态管理,强化实时监控。定期开展分析讲评,加强督查调研,倒逼整改提高。锤炼广泛认同的绩效文化。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培训,编发绩效管理手册,开展绩效管理“金点子”征集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绩效管理氛围。
  九、全面推进从严治队
  36.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五抓五看”,严格落实上级出台的问责实施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着力解决责任笼统、虚泛空转,以及不愿抓、不敢抓、不善抓等问题。加强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机制建设,根据形势任务不断完善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责任落实的常态化提醒督促和检查指导,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研究垂直管理体制下监督执纪问责办法,健全落实监督责任的保障措施,推动纪检监察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担当责任。
  37.强化正风肃纪。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党的纪律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深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贯彻。加强对深化税制改革、征管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组织收入原则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信访线索管理,做到“零暂存”“零了结”。进一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抓早抓小工作。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深化“一案双查”,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收人情税关系税、违规插手涉税中介、接受纳税人宴请、收受索取纳税人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38.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各种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不放,抓住重要节点,看住“关键少数”,发现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蔽聚会等问题。运用反面典型,抓好警示教育,及时查处庸懒散奢问题,实现干部作风的持续向好。
  39.健全预防体系。深化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数字廉政教育基地”的管理和运用,依托基地实现廉政教育由粗放式教育向精细化教育转变。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最大限度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促进干部廉洁从税。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对各级党组落实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监督检查。开展执法监察,强化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进“两权”规范运行。
  40.强化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便民服务“马上就办”制度。及时受理、查办效能投诉,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投诉的处置管理,建立效能投诉风险防范应对机制。定期对投诉案件开展分析,重点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投诉管理质量。加强效能督查,突出对遵守工作纪律、重大决策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推进效能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改进督查方式,采取分专题、分时段、分类别、小批量等方式,增强明察暗访的实效。强化治庸问责,严肃查处“庸、懒、散”行为。推动基层局主动实施效能问责,并充分运用问责成果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干部作风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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