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的纳税人是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即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企业。个人是指我国境内的居民和外籍个人。同时,《条例》还规定,应税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应由使用人代缴。
车船税具体税额标准(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
子 目 |
计税单位 |
每年税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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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 |
1.0升(含)以下的 |
每辆
|
180元 |
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气量)分档;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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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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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
3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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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
7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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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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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
2640元 |
||||
4.0升以上的 |
3900元 |
||||
商用车 |
中型客车 |
每辆
|
480元 |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且20人以下,包括电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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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客车 |
540元 |
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包括电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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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72元 |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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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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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备质量每吨 |
36元 |
按货车税额5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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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车辆 |
专用作业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36元 |
不包括拖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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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式专用机械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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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
|
每辆 |
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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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 |
机动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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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 |
净吨位每吨
|
3元 |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
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 |
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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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 |
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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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 |
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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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艇 |
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 |
艇身长度每米
|
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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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 |
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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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 |
1300元 |
||||
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 |
2000元 |
||||
辅助动力帆艇 |
600元 |
旧的车船税具体税额标准(2007年9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执行):
福建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
子税目 |
计税单位 |
每年
税额 |
备注 |
载客汽车 |
大型客车 |
每辆 |
540元 |
包括电车 |
中型客车 |
每辆 |
480元 |
||
小型客车 |
每辆 |
360元 |
||
微型客车 |
每辆 |
240元 |
||
载货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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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重每吨 |
72元 |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
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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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重每吨 |
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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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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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重每吨 |
4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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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
|
每 辆 |
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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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 |
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 |
按净吨位每吨 |
3元 |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
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 |
按净吨位每吨 |
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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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 |
按净吨位每吨 |
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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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 |
按净吨位每吨 |
6元 |
其中,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