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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个人参保(XMDSJ048)
索引号:XM00802-0104-2010-00083  
文章来源:厦门地税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0-08-26   最后更新时间:2018-01-02 15:14:21    【字体: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社保费―独立个人参保(XMDSJ048)

业务概述

适用于本市户籍人员以及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个人参保缴费

事项类别

服务类

业务分类

社保业务

税种分类

社保费

服务对象

本市户籍个人以及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

办理机构

365bet娱乐官网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和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办理时间

窗口受理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底。办税服务厅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申办条件

1.本市户籍:首次参保的,男未满60岁,女未满55岁,最低参保年龄为16周岁;

2.非本市户籍: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且在厦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应提交表格

 

申办材料

※说明: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若未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原件;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或填表说明若无特别要求的,均按一式一份提供。2.使用电子化办税在网络渠道办理的,若无特别说明或要求的,均提供电子版材料。

※报送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参保提供: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3.以下人员应另行提供下列材料:
  (1)4050补贴对象、就业困难补贴人员需提供经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批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渔民、农场流出人员如果以最低工资参保,还应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应有原在渔民、农场单位参保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超过劳动年龄的人员首次投保需提供经劳动部门核准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保提供:
  1.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3.社保经办部门开具的“在厦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缴费证明原件。

办理依据

《关于下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劳社〔2003290号)、《关于下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劳社〔2003294号)、《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厦府〔2010395号)。

办理流程

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流程图

 流程图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取费用。

证件及有效期限

年审或年检

相关下载

网上办理

网上查询

http://www.memegem.com

网上咨询

/html/xmdscmszxsy.html

网上投诉

http://www.memegem.com/xmdscms/zxsy.html

备注

独立个人应缴社保费费率、费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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