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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信息变更(XMDSJ060)
索引号:XM00802-0104-2010-00079  
文章来源:厦门地税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0-08-26   最后更新时间:2018-01-02 15:15:18    【字体: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参保信息变更(XMDSJ060)

业务概述

参保人员由于户籍性质、人员身份信息、个人基础信息或缴费信息发生变化,需办理社保基本信息或缴费信息变更手续。用人单位可登录地税网站自行办理,或持申办材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

事项类别

服务类

业务分类

社保业务

税种分类

社保费

服务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参保个人

办理机构

365bet娱乐官网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

网站、窗口受理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底。办税服务厅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申办条件

参保人员由于户籍性质、人员身份信息、个人基础信息或缴费信息发生变化。 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变更,独立参保个人由个人自行办理变更。

应提交表格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通用)

申办材料

※说明: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若未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原件;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或填表说明若无特别要求的,均按一式一份提供。2.使用电子化办税在网络渠道办理的,若无特别说明或要求的,均提供电子版材料。

※报送材料:
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通用)(一式两份)
2、外来人员取得本市户口变更身份应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3、个人户籍信息变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且在户籍簿上有变更记载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籍信息变动在户籍簿无变更记载的,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户籍信息变更证明;
4、参保人属于首次参保且由于参保单位录入错误而造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变更,需提供参保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情况说明;
5、一代证换发二代证的正常升位而发生的变更,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件件
6、港澳台外籍人员由于换发证件而引起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需要提供新、旧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的还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厦门市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暂行办法》、《厦门市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纳入企业生育保险的批复》

办理流程

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流程图

 流程图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取费用。

证件及有效期限

年审或年检

相关下载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通用)

网上办理

网上查询

http://www.memegem.com

网上咨询

/html/xmdscmszxsy.html

网上投诉

http://www.memegem.com/xmdscms/zxsy.html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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