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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XMDSJ054)
索引号:XM00802-0104-2010-00077  
文章来源:厦门地税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0-08-26   最后更新时间:2018-01-02 15:16:35    【字体: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社保费――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XMDSJ054)

业务概述

适用于符合申办条件的本辖区内高校学生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

事项类别

服务类

业务分类

社保业务

税种分类

社保费

服务对象

符合申办条件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机构

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办公地址请具体向院校询问或使用地图搜索。

办理时间

1、集中参保时间:
老生:集中参保期为每年3月至5月;
新生:集中参保期为每年9月至10月。
2、错过集中参保时间的,补办参保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最后一日。

办公时间一般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具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实际办公时间为准。

申办条件

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以上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应提交表格

《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申办材料

※说明: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若未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原件;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或填表说明若无特别要求的,均按一式一份提供。2.使用电子化办税在网络渠道办理的,若无特别说明或要求的,均提供电子版材料。

※报送材料:

1.《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1张一寸免冠白底彩照(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办理依据

《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厦府办〔2009176号)

办理流程

1.参保申请:老生于每年3月至5月集中参保期内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新生于每年9月至10月集中参保期内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错过集中参保期也可向学校申请参保。

2.参保登记:学校通过地税网站(或填写《厦门市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地税办税服务厅)为学生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缴费:
(1)学校采用“个人自缴”方式的:采用“个人自缴”的第一年5月31日前,学生或家长持学校下发的社保缴费一卡通用户号,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地税”或微信公众号“银联厦门U生活”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每年6月4日-25日,地税部门直接从委托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错过集中参保时间、补参保的,于参保当月底前办理一卡通委托扣款手续;次月4日-25日,地税部门直接从委托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
(2)学校采用“学校代缴”方式的:由学校向学生代收医疗保险费,并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老生)和11月4日至25日(新生)集中缴费期内通过地税网站办理缴费手续。学校应为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学生在参保的次月通过地税网站办理缴费手续。
4.停保:学校在每年的5月底前应将已离校生(不含尚未离校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地税网站办理停保手续。

流程图

 流程图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取费用。

证件及有效期限

年审或年检

相关下载

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网上办理

网上查询

http://www.memegem.com

网上咨询

/html/xmdscmszxsy.html

网上投诉

http://www.memegem.com/xmdscms/zxsy.html

备注

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缴费表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间的通知(厦府办【201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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