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XMDSJ053)
索引号:XM00802-0104-2010-00074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0-08-26   最后更新时间:2018-01-02 15:17:03    【字体: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社保费――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XMDSJ053)

业务概述

适用于符合申办条件的未成年人参保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事项类别

服务类

业务分类

社保业务

税种分类

社保费

服务对象

符合申办条件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机构

在校生所在的学校或非在校生户籍(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父或母暂住证、港澳台人员暂住地)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办公地址请具体向学校或居(村)委会询问或使用地图搜索。

办理时间

集中参保期为每年3月至5月;错过集中参保期,可在每月的4日至25日,补办参保。

办公时间一般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具体以学校或居(村)委会的实际办公时间为准。 

申办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

2.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其父或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或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3.随父母在厦居住生活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4.经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等学校中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在册学生。

应提交表格

非在校生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居(村)委会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需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校生直接向学校申请参保,具体表单以学校为准,学校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需填写《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申办材料

※说明: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若未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原件;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或填表说明若无特别要求的,均按一式一份提供。2.使用电子化办税在网络渠道办理的,若无特别说明或要求的,均提供电子版材料。

※报送材料:

1.非在校生需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居(村)委会在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需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校生直接向学校申请参保,具体表单以学校为准,学校在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需填写《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1张一寸免冠白底彩照(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5.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依据

《厦门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厦府办〔2006282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0745号)、《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间的通知》(厦府办(201545号)。

办理流程

 一、在校生:
1.参保申请:在校生于每年3月至5月集中参保期内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错过集中参保期,仍可向学校申请。
2.参保登记:学校通过地税网站(或填写《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地税办税服务厅)为学生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缴费:
(1)学校采用“个人自缴”方式的:采用“个人自缴”的第一年5月31日前,学生或家长持学校下发的社保缴费一卡通用户号,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地税”或微信公众号“银联厦门U生活”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每年6月4日-25日,地税部门直接从委托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错过集中参保时间、补参保的,于参保当月底前办理一卡通委托扣款手续;次月4日-25日,地税部门直接从委托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
(2)学校采用“学校代缴”方式的:由学校向学生代收医疗保险费,并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内通过地税网站办理缴费手续。学校应为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学生在参保的次月通过地税网站办理缴费手续。
4.停保:学校在每年的5月底前应将已离校生(不含尚未离校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地税网站办理停保手续。
二、非在校生:
1.参保申请:非在校生在每年3月至5月集中参保期内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集中参保期也可在每月的4日至25日到居(村)委会办理。
2.参保登记:居(村)民委员会核实申请人参保身份及资格,符合条件的,由居(村)民委员会通过地税网站(或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缴费委托:参保成功后采用委托扣费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一卡通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地税”或微信公众号“银联厦门U生活”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
4.缴费:地税部门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下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对新生儿和补参保人于参保的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当年度城乡医疗保险费。居(村)委会统一代缴的,居(村)委会应在每年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内办理缴费手续,对补参保人于补参保的次月4日至25日办理缴费手续。
5.停保: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地税部门将停止其下一社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别的身份参保,请携带对应资料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流程图

 流程图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取费用。

证件及有效期限

年审或年检

相关下载

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

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网上办理

网上查询

http://www.memegem.com

网上咨询

/html/xmdscmszxsy.html

网上投诉

http://www.memegem.com/xmdscms/zxsy.html

备注

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缴费表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间的通知(厦府办【2015】45号)


?